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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眼案凶嫌判5年 村民:太輕了
楊嫌是列管精神病患者 社區居民擔心出來又危害社會 認應強制收容治療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震驚社會的屏東超商女店員遭楊姓男子徒手挖眼案,屏東地院十四日依重傷害罪判處楊男五年有期徒刑。
這起駭人聽聞的事件,一審判決結果的消息傳出後,當地村民認為判的太輕了,僅判五年很快又會出來危害社會,應該要強制送醫收容治療。
涉案的楊男患有思覺失調症,且是列管的精神病患者,犯案後引發社區居民恐慌,屏東地方法將他院羈押至今;而慘遭挖眼的被害潘姓女店員復原情況穩定,下個月將進行第三十次的心裡諮商。
該起事件發生於去年九月間的屏東縣高樹鄉,當時楊姓男子進入潘女上班的一家超商,楊因不滿潘女提醒進入店內要戴口罩防疫,竟暴怒衝進櫃檯,痛毆柔弱的潘女,還壓制被害人,以手臂勒頸,再以手指猛力摳挖潘女雙眼,導致潘女鼻梁斷裂、左眼窩骨折及結膜受傷等。
楊男在犯下挖眼案前,同年六月也在高樹鄉一家早餐店,毆打並持菜刀砍傷婦人,導致被害人頭部腦震盪及左側頸部、腹部被砍傷,所幸店家攔阻,被害婦人才保住性命;當時楊男被送往精神醫院強制治療一個多月,回社區後沒想到又犯下挖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