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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津區勞工墜落船艙死亡案 勞工局勒令停工

旗津區勞工墜落船艙死亡案,高雄市勞工局初步調查,係未設置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記者許正雄攝)

記者許正雄/高雄報導

元得財公司執行漁船之舵機艙除鏽作業,所僱勞工於二十一日下午三時三十分行經漁艙時從艙口蓋墜落高差約三公尺之艙底,經送醫急救後仍不治往生。

高雄市勞工局初步調查,係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工作場所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違反職安法第六條第一項。勞工局勞檢處接獲通報立即派員查察,現場處以停工處分,並依法將雇主移送司法偵辦。並同時派員辦理罹災家屬相關慰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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