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洩個資給詐團 台中警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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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林姓警員,三月間涉嫌用警用電腦,查詢被害人資料後外洩給詐騙集團。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前往二分局文正派出所及林男的住處搜索,將林男及證人共兩人帶回偵辦,台中地檢署二十二日依貪汙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林姓員警經法院審理後裁定羈押禁見。

檢方調查,認為被告林姓員警因涉犯刑法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無故取得公務電腦之電磁紀錄等罪嫌,所犯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之罪,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方二十一日指揮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等單位,前往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文正派出所及林男的住處搜索,並將林男及證人共兩人帶回偵辦,二十一日晚間林男移送台中地檢署。

台中第二警分局今年三月間,偵辦一件虛擬貨幣詐騙案時,查獲詐騙案涉案人持有被害人詳細個人資料,警方發現偵辦詐騙案前,林姓警員曾使用警用電腦查詢該被害人的資料,懷疑是林員洩密進行偵辦。

台中第二警分局表示,檢察官率員對該員警執行搜索,於住處查扣相關證物,追查有無涉及其他不法。涉案的林姓警員一畢業便分發到文正所,目前從警資歷近四年,將針對林員近期調閱的民眾資料進行比對,調查是否有其他洩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