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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移轉一站式服務 繳稅不用跑兩次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為提升為民服務效能,稅捐與地政跨機關合作推動不動產移轉一站式服務,自111年7月1日起,民眾完成網路申報地方稅作業後,申請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案件,得免附土地增值稅、契稅等完稅資料之紙本文件,直接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也就是說,地政機關透過介接稅捐機關系統查詢不動產納稅資訊,可免除報稅、繳稅及領取稅單等多次往返程序,節省申請人寶貴的時間,歡迎民眾多多利用!

(新北市地政局提供)

新北市地政局指出,以買賣移轉通常流程為例,依序為雙方簽訂買賣契約、出賣人至戶政機關申請印鑑證明、至稅捐機關申報並繳清土地增值稅及契稅、臨櫃查欠地價稅及房屋稅、最後到地政機關申請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在原本的流程下,民眾報稅時需要親至稅捐機關填寫稅務申報書,俟稅捐機關通知後領取繳款書,並繳清稅款,再持紙本完稅證明到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地政局表示,一旦使用「不動產一站式服務」,民眾、企業法人透過健保卡、自然人/工商憑證方式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https://net.tax.nat.gov.tw/PLRX/Lrx200d01/)報稅,利用該網站連結Paxtax網路繳稅後,提供「財稅收件編號」給地政機關收件人員,後續該登記案件的審查人員就可以透過「不動產一站式服務」措施,以這組「財稅收件編號」對應查詢民眾的稅務資訊。以線上查詢申請人及不動產資訊方式,代替土地登記案件應附之紙本完稅證明文件,能夠有效的簡化往返流程、節約民眾時間。

(新北市地政局提供)

地政局還提到,如果再搭配地政「數位櫃臺」(網址: https://dc.land.moi.gov.tw/)於109年3月實施之「線上聲明」措施,以自然人/工商憑證驗證申請人身分,以及地政士或律師核對身分後驗證聲明,可以免附印鑑證明或法人登記事項卡,並利用110年8月新增之「網路申請土地登記」服務完成線上送件,另將紙本文件郵寄或提交至地政事務所,即可以簡化報稅、驗證身分以及土地移轉登記三程序,線上完成產權異動,省時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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