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民進黨立委賴惠員被控於2019年在電視影射參加立委補選的候選人陳筱諭資金來自中國,都是中共在操盤,被依違反選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判刑4個月,褫奪公權一年,賴提上訴。台南高分院23日開庭,賴當庭道歉認錯並與對方和解,請求改判無罪。此案定於8月18日宣判。
賴惠員說,自己沒有犯罪,案發當時她並非立委補選參選人,受邀政論節目評論民進黨分裂,而非針對陳筱諭,也無意圖使陳不當選,此案造成陳及其家人傷害,她已知錯認錯,請求法官給她一個機會。
檢察官則持不同看法,請求法官維持原判,並指稱民代與市井小民喝茶聊天間言論不同,應善盡求證之責,且在媒體散布及影響層面大,被告對其言論無法查證且無從查證,卻仍在全國觀眾面前將被害人「抹紅」中共為陳的操盤手,自會影響選民投票意願,若法官審酌雙方已和解,也能做適當判決,否則台灣選風岌岌可危。
2019年3月8日下午,賴惠員上民視新聞台節目,公開質疑當時參加補選立委的無黨籍候選人陳筱諭資金來自中國,影射陳的選舉受中國大陸所操控,賴稱「大家也都知道陳筱諭後面是誰在操盤…,(主持人問:誰在操盤)當然是中共!(主持人問:你說陳筱諭啊?)是啊!她的資金真的是很明顯、很明顯…」。事後,賴惠員一審被依違反選罷法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