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今年五月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後,市府勞工局廿三日函報行政院核定;但鑑於各直轄市已陸續透過自治條例立法方式,要求平台業者提供外送員基本保障,然目前平台業者均有跨縣市經營情事,而各縣市無一致和諧性的規範,建議中央制定統一規範,讓各縣市外送員都能享有同等保障。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目前各直轄市的自治條例或草案內容或有差異,但規範重點方向多趨於一致,顯見實務確實有規範需求,尤其外送員跨區送餐的管轄認定實際上亦有其困難之處。因此建議中央參考司法院對萊豬自治條例的解釋意旨,設計一套可供全國通用的外送專用規範,讓外送員保障沒有縣市差異,並能健全平台市場的發展。
勞檢處指出,平台業者多主張與外送員為承攬關係,等同外送員目前不適用勞動法令的保護,造成外送員缺乏勞動條件及職業安全衛生保障,甚至遇有平台片面停權、扣款時,也無法透過平台內部申訴改善,建議理想的法規應包含平台業者、合作店家、外送員及消費者。因此立法除強化傳統的職業安全保障面向,交安、食安、外送員報酬、商店抽成及消費者保護等也要兼顧。
「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全文共十九條,包括未來平台業者應為外送員投保不低於三百萬元的意外失能、死亡險,颱風天應停止服務,並應提供職業安全、交通及食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增訂業者「應向外送員揭露每筆訂單報酬的計價方式」,作為接單與否的考量,讓外送員權益獲得透明、完整的法制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