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二十三日主持市府交通會報,他在聽取停管處「路外停車場充電格位智慧管理實施成效」報告後表示,目前智慧停車位的軟硬體進步仍未到極限,停管處未來在規劃上要注意相關新技術的進步、與時俱進;在費率上也可提供更大的差異,讓電動車駕駛在使用智慧停車位時,能有更多便利與優惠。
停管處表示,自一0六年起市府陸續增建充電格位,已完成四十九場一百二十七格,充電中的停放車輛依原費率加收十元,未充電或已充滿電的車輛停放每小時加收二十元,以求確實服務到需要充電的車輛。
柯文哲在聽取報告後表示,他建議在設計上,採用不管什麼車停放,充電時停放不加收錢、不充電的車輛停放要加收錢的作法,在邏輯上是採用這樣方式才會有更多的誘因,停管處可以再研究費率的精進作法。
停管處長李昆振回答表示,今年台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經議會三讀通過後,供電動車充電的車位將列為專用車位,目前也朝向規劃讓民眾的電動車在外充電的成本不低於在家充電的成本,以便智慧停車位能更符合使用效益。
柯文哲在會中並表示,交通局在智慧號誌上也可再加強規劃人工智慧;另外,在公部門機關及學校釋出智慧共享車位(USPACE)計畫,對於加入的機關學校要提供更多誘因,像現在學校對於提供智慧共享車位配合度高,是因為提供學校70%的停車位收入,對於區公所等公務機關,應該要說明停車位收入分配計算方式,例如大樓如果有管委會,就可考慮比照學校,將收入的70%全部交給大樓管委會處理,或是採其他公積金比例的計算方式,讓各單位都樂於提供智慧共享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