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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聚區違章工廠無法納管 立委聲請釋憲 不受理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經濟部去年發出公告「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的命令,導致上千家工廠無法合法納管,三十四名朝野立委質疑該公告逾越「工廠管理輔導法」授權,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審酌後指出,「公告」不是法律位階,並非可以審查的客體,已決議不受理。
國內有上萬家工廠違法蓋在農地上,政府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輔導這些工廠就地合法,該法於民國一0八年施行,規定一0五年五月二十日前違章設立在農地上的「低汙染」工廠,可於三年內,透過提出改善計畫成為納管的合法工廠。
經濟部一一0年二月五日發出一紙公告,列出二十八項「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的命令,說明大量排除納管對象,其中一項規定「農產業群聚地區中屬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規定的農業用地」,必須符合三要件才能申請納管。
被劃入農產業群聚地區中的工廠,有上千家不符合要件,無法取得執照,面臨斷水斷電的下場,向立委求助。
三十四名立委認為該公告超過工廠管理輔導法的授權目的、內容及範圍,且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實質侵害立法權,侵害人民財產權、工作權、營業自由等基本權甚鉅。也違反再授權禁止原則與法安定性原則的明確性、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等,立委們除聲請釋憲,也聲請憲法法庭裁定暫時處分。
憲法法庭指出,公告不屬於法律位階的法規範,不是立委可以聲請憲法審查的客體,本件聲請與受理要件不合,日前已決議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