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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醫杜永光外遇女業務 妻獲賠一五0萬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國內腦科名醫杜永光,被控與小他四十歲的孫姓女子發生婚外情,並生下一女,引發杜妻不滿,對杜男、孫女提出一千萬元的連帶賠償。一審判決杜男、孫女應連帶賠償四百六十萬元精神慰撫金。台灣高等法院二十九日改判二人賠償一百五十萬元。
杜永光(七十四歲)為國內腦血管手術權威,曾任台北醫學大學台北神經醫學中心院長,現任神經外科學會聯盟理事長。杜妻為杜永光就讀台大醫學院時的同學,兩人的子女均已成年、就業。
民國一0六年五月,年輕的孫姓藥廠女業務員到台大醫院推銷時認識杜永光,杜男不顧已有妻兒身份,同年七月與孫女密集交往。孫女於一0七年八月產下一女,但女嬰三個月後死亡。
由於杜男拒絕認親,也不願意接受血親鑑定,引起孫女不滿,提訟為女兒訴請認祖歸宗,並獲判勝訴確定,使這場相差四十歲的「爺孫戀」備受矚目。
杜妻獲知後,去年對丈夫、孫女提出通姦告訴,但大法官去年宣告通姦除罪後,二人獲檢察官處分不起訴。
杜妻認為丈夫、孫女通姦生女,讓她遭受重大痛苦,並以孫女曾接受採訪,稱丈夫每週時常抽出二至三天與孫女約會,今年初對二人提出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一千萬元的民事訴訟。
一審士林地院審酌杜男財力、杜妻配偶權受侵害程度、兩造社經地位等因素,判決杜、孫二人應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四百六十萬元。當時創下通姦案賠償元配的新高紀錄。
二審高院民事庭審酌後,認定兩人多次發生性行為並產女,共同不法侵害杜妻的配偶權,情節重大,但認為精神慰撫金應以一百五十萬元為適當,超過部分不允許。杜妻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