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第二市場凶殺案,主嫌林男與同夥共四人在屏東縣落網,檢方複訊後,廿九日晚間依殺人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台中地方法院卅日裁准。
台中地院指出,林男等四人經法官召開羈押庭審理,認為罪嫌重大,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收押禁見。
桃園市林男(廿九歲)等七人,六月廿二日到台中市,與三名友人共十人前往夜店飲酒餐敘,廿三日清晨到第二市場一家小吃店用餐,謝男見另一方黃姓男子等五人在店內用餐,以為遇到熟人上前打招呼,黃男因不認識謝男回「我又不認識你」,謝男認為對方態度不佳,爆發口角。
雙方友人勸阻,各自找位置用餐,席間黃男打電話找友人「一起來吃早餐」,引發林男等人認為對方挑釁要揪眾到場,林男等人待黃男掛掉電話,持現場桌椅毆打黃男等人,林男拿出預藏的皮帶刀攻擊黃男,犯案後林男等人分乘三輛自小客車逃逸。
檢警說,黃男送醫不治,另四人無礙。警方先逮捕游男與同夥等五人,檢方以游男殺人罪嫌重大,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另四人裁定交保。
警方辦案人員循線前往屏東縣墾丁地區,逮捕林男與共犯謝男共四人偵辦,依殺人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