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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副刊〉相見不如懷念
■伍華英
十年前外子將陪著我們上山下海近十年的Isuzu越野車轉手給賣車的業務先生,並換了一部新的房車。之前幾次「只見新人笑,不見舊人哭」的換車經驗,心裡明白,即使與舊車有多少愛恨情愁,既然有了新歡,就得與它斷捨離,日後永不再見。可是這次不一樣,業務先生買了我們的車,就好像我們為它選了好人家,尤其是每次經過車行,偶爾能看見那部車潔淨的身影,知道它被照顧得很好,我們也很安心。
幾年後,聽說業務先生換了工作地,車子好像也不開了,那部車就這樣一直被停放在離車行不遠的路邊。不久,車牌不見了,車身也開始蒙塵,大概是已報廢了。也好,它終歸是要回歸天家的,我打心裡祝福它。
沒想到,兩三年過去,我們的舊愛非但未獲得重生的機會,經風吹日曬雨淋的摧殘之後,脫漆、起銹,滿是傷痕。有人在它覆滿塵土的窗戶上塗鴉,更有人直接在車門邊貼上廣告,連「南無阿彌陀佛」的字樣也像封條一樣把它黏得牢牢的。每次當我們跟「新歡」開心出遊時,目睹「舊愛」被遺棄的狼狽身影,心中真是百感交集,衝動到想撫車痛哭,甚至再把它買回來,畢竟它也曾是我們的最愛呀!
我困惑,既已報廢為何不趕快處理車體呢?外子有一套說法:「可能在等需要單一零件的車主,俗稱『宰肉』的,就比當作廢鐵更能賣得好價錢呢!」這應該是所有報廢車的宿命,是我的移情心態,總把換車擬成換情人,不見面也就罷了,偏偏常會碰頭,難免一再觸及對舊愛的虧欠。
如果它一直在那裡,我是不是該繞路而行,不要再瞥見它,免得看一次痛一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