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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罰失聯移工三萬至十五萬元
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為改善移工失聯問題,勞動部協調內政部移民署結合各國安單位聯合查處失聯移工,並重罰非法雇主及非法仲介。勞動部說明,移工發生失聯且經查獲非法從事工作,將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並一律遣送出國,永久不得再來臺工作。非法雇主部分,聘僱失聯移工,將處以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非法媒介者將處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意圖營利非法媒介者,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
為有效嚇阻並嚴懲非法僱用及非法媒介行為,勞動部已擬具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加重處罰非法雇主,由現行依每案裁罰,提高為依非法僱用人數每人處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
此外,移工如發生失聯情事,經查獲一律遣送出國,並管制永久不得再來臺工作,勞動部也提醒移工在臺應合法受聘僱從事工作,失聯已失去政府提供的保護,無法保障自身權益。
另勞動部已責成地方政府針對非法雇主與非法仲介,應依據違法人數加重處罰,以杜絕違法情事發生。此外,失聯移工若經查獲,由移民署負責收容及遣返作業,並依就服法規定,遣送費用應由非法雇主及非法仲介優先負擔,接著依序由可歸責雇主與失聯移工負擔,本部將持續與移民署及國安團隊合作,落實查緝、裁罰及遣送負擔順位,絕不寬待非法雇主與非法仲介。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為有效嚇阻並嚴懲非法僱用及非法媒介行為,勞動部已擬具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加重處罰非法雇主,由現行依每案裁罰,提高為依非法僱用人數每人處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另提高非法媒介者罰則,由現行每案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提高為依非法媒介每人處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5年內再違反者,提高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40萬元以下罰金,上開修正法案已報行政院審議中。
為加強查緝非法移工,民眾如有發現雇主未經許可聘僱移工非法工作,或有非法媒介移工等違法情事,可向當地勞工局、內政部移民署、警察機關,或撥打0800-000978專線提出檢舉。如經查獲失聯移工、違法雇主或非法仲介屬實者,本部將視查獲人數,每案核發5千元至7萬元不等獎勵金。
勞動部提醒移工在臺應合法受聘僱從事工作,失聯工作雖可能獲取較高的報酬,但因失去政府提供的保障,如遭非法雇主苛扣薪資,甚至淪為不肖業者人身傷害或人口販運對象,均無法保障自身權益,不可不慎。此外,勞動部將持續辦理法令研習活動,並運用LINE@移點通、移工FB粉絲團及多國語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多元管道,加強對雇主、移工及仲介公司宣導合法聘僱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