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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與傳播妹同醉床上 醒來亂摸被判1年2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丁姓男子在去年六月間與友人飲酒作樂,席間找來傳播妹一起同歡,丁與傳播妹醉倒友人住處房間內,隔天醒來,丁起色心,一手撫摸女子胸部、一手伸進安全褲內摸下體,經女子制止才停手,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判刑一年二月。

判決書指出,有詐欺、毒品前科的丁男,去年六月底前往友人位於台中市北屯區的住處聚會,飲酒作樂,席間友人找來一名傳播妹一起同歡,丁與傳播妹一起醉倒友人房間內,隔天上午8時許,丁睡醒之後,見躺在床上的傳播妹,心生淫念,一手撫摸女子胸部,一走又伸進女子短裙內,要撫摸下體。

女子連忙制止,還直說「不要這樣,我們不是男女朋友」,丁男聽到才停手,女子事後驗傷,向警方提告。

丁男在警詢時否認犯行,檢方訊問時,雖然友承認碰觸女子胸部,但仍否認強制猥褻,全案經台中地院審理,丁男在院方交互詰問完證人、被害人之後,才承認犯行。

法官認為丁犯後態度不佳,加上丁曾被判處有期徒刑之罪,仍持續犯下有期徒刑之罪,認為對刑罰反應力薄弱,依法加重其刑,判一年二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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