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禁石斑魚輸入 南市農業局公告調節補助措施

大陸宣布暫停台灣石斑魚輸入,市府農業局3日公告石斑魚調節補助措施,以降低大陸市場帶來的衝擊。(農業局提供)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大陸宣布暫停台灣石斑魚輸入,市府農業局三日公告石斑魚調節補助措施,針對龍膽石斑、龍虎班及青斑等魚種,只要合格水產加工業者,對台南當地養殖漁民依現有市場行情保價收購,或由漁民自行銷售,市府將依實際交易量補助每公斤卅元,以降低大陸市場帶來的衝擊。

農業局說,受到大陸宣布暫停台灣石斑魚輸入的影響,國內石斑魚市場價格下滑,台南地區產業型態雖然以養殖石斑魚苗為主,直接衝擊較小,但透過調節下游成魚產銷措施,可改善石斑魚產銷鏈。

農業局指出,台南是台灣水產養殖重鎮,石斑類養殖面積約510公頃,其中,養殖魚苗約460公頃,約佔全台25%,為維護石斑漁民權益,漁業署已擬定石斑魚苗外銷獎勵措施,將媒合貿易商協助魚苗外銷。

市府3日公告石斑魚調節補助措施,將補助合格水產加工業者保價收購或漁民自行銷售,每公斤30元,以增加石斑魚銷售管道、保價維持市場行情,更可提供漁民實際收益,降低大陸市場帶來之衝擊。

市長黃偉哲表示,石斑魚是台南重要產業,將配合中央所訂定相關補助措施並規劃後續行銷活動,市府以自有預算推出調解補助措施,以協助漁民解決產銷問題,即日起至11月30日,針對龍膽石斑、龍虎班及青斑等魚種,只要合格水產加工業者對台南當地養殖漁民依現有市場行情保價收購,或由漁民自行銷售,市府將依實際交易量補助每公斤30元 (2選1)。

農業局說明,該調節措施為確保申請補助對象為台南本地漁貨,第一階段須先請領有市府核發合法養殖登記證,且在110年或111年放養量申查報有養殖石斑魚的漁民,在8月底前到魚塭所在地之區公所登記,經區公所確認有養殖事實後,在11月30日前向南縣區漁會或南市區漁會申請調節補助,漁民可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