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感情三角糾紛案件 警遭質疑偏袒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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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警方在處理一起疑似感情三角糾紛案件時,被害人方面指控警方沒有將酒後砸毀住家、痛毆傷人的三名現行犯逮捕,還將他們載送回家,有偏袒失職之嫌!警方表示,當時已控制現場,為避免雙方再互嗆起衝突,才先將喝酒一方載離,目前全案已依重傷害、毀損、恐嚇等罪嫌偵辦中。
 蘇姓男子與妻子離婚,蘇懷疑二十四歲的陳姓男子是介入婚姻的第三者,日前凌晨蘇男夥同兩名友人涉嫌酒後搗毀陳宅,其中,一人持球棒,把陳男痛打到骨折。
 過程中,陳家人見狀上前欲搶球棒,與蘇等三人發生拉扯,並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到場隔開雙方,且得知蘇男一方有飲酒,由處理的警員駕車將蘇等三人載離現場。
 陳男家屬指控說,蘇等三人喝得都走不穩,除了白衣男持球棒,蘇與另一名藍衣男子都空手揮拳打他們。就算警察來了,三人還是一直嗆聲,質疑警方未依現行犯逮捕,還開車把三人載走,有偏袒失職之嫌!
 里港警分局解釋說,警方到場即隔開雙方,為讓雙方不再因互嗆情緒衝動又起衝突,且警方知悉蘇男一方有飲酒,故由現場處理的邱姓警員駕車將蘇等三人載返到蘇家。案經陳男提告後,已依重傷害、毀損、恐嚇等罪嫌進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