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不滿館長與大衛像P圖申訴性騷擾 判決駁回不成立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館長陳之漢前年在臉書放上一張合成圖,將自己頭像與藝術品大衛裸體雕像合成的照片,陳姓網民不滿提起性騷擾申訴,台北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決議不成立性騷擾,後來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判陳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館長於民國一0九年三月九日在臉書貼文,指「當年為了錢出賣自己肉體、寫真集被網友爆料」,並貼出自己頭像與大衛裸體雕像的合成圖。

同年四月九日,陳姓網友向高雄市警局提性騷擾申訴,表示他看到貼文感到惡心、不舒服;警方移由台北市政府調查,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調查後,認為申訴無理由,不成立性騷擾。

陳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自己不是刻意點館長的粉絲專頁,而是瀏覽臉書動態首頁時看見的,認為大衛雕像雖然是藝術品,但只會放在美術館供人欣賞。

陳指出,館長臉書上的照片與文字,就是要將大衛像往性別、性意識方面去解釋,因此感到不舒服,應構成性騷擾。

北市府答辯,陳主動瀏覽館長臉書,未違反其意願,且藝術雕像不會與性及性別有關,該圖片一看就知道是合成照,不會令人誤會,只是館長自我解嘲,不構成性騷擾。

行政法院指出,大衛雕像是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米開朗基羅的作品,依社會通念不是色情或與性相關的圖片;該合成照一望即知不是館長裸體,而是移花接木,閱聽大眾不會嚴肅以對、不舒服,認為陳提告無理由,判決敗訴,性騷擾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