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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錢買毒 男偷車後搶兩女 判1年半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朱姓男子毒癮發作又沒錢買毒品,竟在短短三個小時內,先偷機車,再騎贓車上街接連搶奪兩名婦女包被逮。台南地方法院依搶奪罪判刑八個月;另外,竊盜及搶奪未遂罪也判刑八個月,可易科罰金。
從事水泥工的朱姓男子(五十一歲)有強盜、搶奪、竊盜及毒品等前科,為了籌措買毒的錢,今年四月十八日上午九點四十八分在北區長榮路五段,見一輛機車鑰匙未拔,直接啟動電門偷走機車後,並騎乘該車伺機犯案。當天中午十二點廿四分在永康區北園橋河堤道路,見洪姓女子騎電動滑板車,包包則放在腳踏墊上,朱男上前徒手搶奪包包,洪女護著包包並與對方拉扯,推倒朱男機車而未得逞。洪女手、腳及腰部等多處受傷。
朱男在永康搶皮包未得逞,接著中午十二點四十五分轉到中西區,在民族路與西門路圓環旁,見林姓女子手拿帆布袋行走,趁機搶走其帆布袋後逃逸,內有各式證件、金融卡、手機及現金一萬七千元等物。林女報案後,警方將他逮捕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