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北市林舜銘、林宇光兩兄弟,不滿九十二歲樓姓老翁以投資土地為由,詐騙老父親出借四千多萬元,竟聯手將樓男殺害後分屍。被害人的子女向林姓兄弟提出民事求償訴訟,最高法院審理後判決兩人共應賠償被害人家屬共一千二百一十三萬餘元確定。
樓姓老翁(九十二歲)從民國七十九年起,向林姓兄弟的父親(七十二歲)以投資「中華理教總會」三千多坪土地為由,陸續向林父借款四千多萬元,林姓兄弟幾年前發現樓男宣稱的土地被規劃為公園用地,無法作為商業或住宅用地獲利,認為父親遭騙。一○四年間,三人將樓男約到三峽見面,並將他綑綁在椅子上質問。林姓兄弟因不滿樓男嘲笑林父笨,合力將他殺害。兄弟將死者肢解成六大塊,以黑色塑膠袋包裝,帶到三峽上游溪谷、大漢溪等處丟棄。直到三年前,登山客在溪谷發現腿骨,檢警才於前年破獲,將三人起訴。
刑事上,一、二審均依殺人、棄屍罪,將兄弟各判刑十八年、十四年八月,林父雖知情但未參與殺人分屍,依私行拘禁罪判刑八月。三人均判刑定讞。
民事上,樓男子女分別求償,五人去年獲判賠一千零一十三萬元,次女另案求償,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獲判賠二百萬元,林姓兄弟共計應賠償被害人家屬一千二百一十三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