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有毒品、詐欺前科的賴姓男子一時興起,於去年9月23日下午5時30分,趁著某國中放學時,闖進校園,手持空氣槍朝師生射擊2槍,造成師生恐慌,被制止後就將槍枝收起並道歉。賴某發射的子彈為一般的塑膠製BB彈,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循線找到賴男,起出犯案槍枝,並移送法辦。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賴男觸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公眾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賴男射擊後,被老師出言制止,並被警衛趕離現場,學校老師便帶著員警在附近搜尋,在賴某家中查獲人槍。警方將賴男射擊的槍枝送往刑事局鑑定,確定該槍枝並無殺傷力,詢後依法將賴男函送法辦。檢察官偵訊後,認定賴男持槍闖進校園射擊的行為,以造成師生恐慌,對公眾安全形成危險,依法將他起訴。
法官審理後認為,賴男因一時興起,帶著空氣槍到國中內,見師生在操場花圃附近進行重量訓練,非但不迴避反而朝訓練花圃射擊兩槍,造成在場學生受到驚嚇。考量賴男未造成師生受傷,且被制止後就將槍枝收起並道歉,聽從警衛指示離開學校,事後也坦承犯行,故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公眾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