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國有林區 漂流木撿拾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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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林務局十七日宣布鬆綁漂流木撿拾規定,只要在國有林區外的河口或海灘,除政府在天災後緊急清運及註記為國有漂流木外,其餘時間民眾都可自由撿拾。

林務局長林華慶昨天表示,部分地區的民眾對漂流木仍有需求,東海岸地區有民眾會撿拾作為薪材,也有木藝工作者撿拾作為雕刻創作的媒材。林務局鬆綁漂流木撿拾規定,除了政府單位在天災後緊急清運及註記國有漂流木禁止撿拾外,其餘時間民眾都可以自由徒手撿拾。

以往規定紅檜、扁柏、牛樟等不分大小的貴重木都只能由政府註記集運;法規修訂後,不論是否為貴重木,只要單支規格符合末徑小於二十公分且長度小於兩公尺,或單支重量小於五十公斤,且沒有政府註記或烙印標記者,就認定不具標售價值,可由政府單位公告在地居民自由撿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