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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抹紅陳筱諭 賴惠員改判無罪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民進黨立法委員賴惠員在台南市補選立委期間,上電視節目「抹紅」候選人陳筱諭,指陳選舉是受到中國大陸資金操控,賴被判四個月,褫奪公權一年;上訴二審,法官認為選舉經費來源為可受公評之事,且賴已做多方查證,其言論屬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範圍,十八日改判賴無罪。檢方可上訴。

對於二審改判無罪,賴惠員說,近期因個人司法案件問題,造成社會紛擾深感抱歉!尊重司法判決、坦然面對是她與團隊的態度,謝謝法官給她自省的機會,也感謝當事人理解事實原委及達成和解。

賴惠員於二0一九年三月八日在「政經看民視」節目錄影時,影射參選台南市第二選區立委補選的陳筱諭選舉是受到中國大陸操控,賴事後被認定違反選罷法被判有罪。

二審認為,賴惠員在電視節目上的言論主題,為可受公評之事項,且有經多方查證,不具真正惡意,尚屬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範圍。合議庭還特別舉出,包括賴惠員的助理蔡宗翰等多人的查證之證詞等,均有利於賴惠員,認定賴已有做到查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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