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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押匯案 前襄理退休金獲賠5萬
二審改判縮水近500萬 高院認同僅可依勞保條例處理 駁回上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纏訟二十九年的一銀押匯案,是我國司法是上審理最久的司法案,時任第一銀行中山北路分行襄理的柯芳澤獲判無罪確定,他不滿當年遭免職,近年提起多起求償案。其中他要求一銀給付退休金案,一審判一銀賠償五0四萬元,二審改判賠五萬多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獲賠五萬多元確定。
民國六十七年間,一銀被「台運」等公司詐騙鉅額押匯金八百八十萬美元,當時有十五人被起訴,柯芳澤(現年八十二歲)被控犯圖利罪並羈押。一銀指控柯男違反銷帳方式及擴權,未依規定簽注准駁,造成損害擴大,情節重大,予以免職。
刑事部分經二十九年纏訟,歷經十二次更審,九十六年八月間柯男獲判無罪確定。法院另認定他被不當羈押九百二十五天,以刑事補償法最高的一天五千元給予冤賠,共為四百六十二萬五千元。
柯男另向一銀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的民事訴訟,獲判賠償四百萬多元確定。
此外,柯芳澤也向一銀提起給付退休金訴訟,一審台北地院判決一銀應付五百零四萬餘元。二審高院認為柯男僅可依勞保條例要求一銀賠償未投保勞保老年給付的五萬四千九百元損害,其餘部分不准。最高法院認同二審見解,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