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第四屆市長、市議員、里長及和平區第三屆區長及區民代表選舉,自二十五日起開始領表,八月二十九日至九月二日辦理候選人申請登記。台中市選委會表示,領表及申請登記時間為每日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期間遇例假日,照常受理。
選委會表示,市長、市議員候選人領表於八月二十五日至二十日在台中市選委會(西區自由路一段一五0號一樓),八月二十九日至九月二日在台中市新住民藝文中心一樓(南屯區文心南五路一段三三一號豐樂雕塑公園綜合活動中心)領表及登記。里長及和平區第三屆區長及區民代表候選人在各該區公所受理領表及辦理申請登記。
候選人應依選委會規定填寫表件外,繳交的兩吋脫帽正面半身光面相片一式五張,黑白或彩色相片均可,戶籍謄本要三個月內正本且個人記事欄不能省略,不能以戶口名簿、護照或身分證影本代替。
保證金部分,市長為一百五十萬元、市議員為二十萬元、里長為五萬元、和平區長為十二萬元、區民代表為五萬元,須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的本票、保付支票或郵局的劃撥支票為限;繳納現金不得以硬幣為之。
選委會指出,候選人如要設置競選辦事處,需於登記時繳交競選辦事處登記書,未繳交者視為不設置,以後將不得補增設或變更。另有關候選人學歷、經歷及政見稿等內容填寫,參考申請登記注意事項。
市長、市議員選舉候選人申請登記時,應檢附候選人財產申報表,如未依規定繳交候選人財產申報表,屬表件不合規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