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起訴 林姿妙:我心如鑑 可受公評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遭檢方起訴。藍營二十四日公布羅東鎮公正段一五五八地號土地、東榮二段九八地號土地為一0二到一0七年十月十六日之前老案,均非林姿妙縣長任內。至於財產來源不明部分,起訴認定的理由只有「借償款項經過、支付利息方式等情節悖於常情,且顯不相符」;林姿妙表示,已提供相關借貸帳戶之內容,「我心如鑑,可受公評」。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林家興呼籲司法要公平公正審理,不能成為選舉工具、淪為政治打手。他說,黨中央都有組律師團,會提供必要的司法與行政協助,支持林姿妙積極澄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