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追分國小前校長李順涼在中二選區立委補選期間,在廣播節目指台中市長盧秀燕家族摻入中捷藍線土地利益,盧秀燕等人提告,台中地檢署偵結,依誹謗罪嫌對李男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李男前為台中大肚區追分國小校長,應當知悉在廣播媒體發表言論時,因所利用之傳播方式,散布力較為強大,接獲傳聞訊息後,輕率疏忽未妥適進行查證,即意圖散布於眾,指謫台中市長盧秀燕之配偶廖述嘉家族,在台中藍線捷運B1站附近之學校預定地事先購買土地,導致台中市長盧秀燕更改原本捷運路線,足以貶低及損害盧秀燕、廖述嘉之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
今年一月十九日下午五時許,李男接受寶島聯播網主持鄭弘儀訪問,在過程中指謫,「盧秀燕來改變,改變就是因為利益問題,甚至我也合理懷疑,盧秀燕自己的家族也摻入在這利益裡面」、「(中捷藍線)B1站北移,學校預定地其實盧家人也已經去買土地了,盧家就是廖家啦!」
起訴書說明,該言論經電視節目討論引用,主持人周玉蔻公然對全國民眾說「昨天李順涼校長說,對啦!他得到肯定的消息裡面廖家啦!盧秀燕的夫家有買」等語,均致使告訴人名譽遭受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
檢方認為,被告長期擔任國小校長,對台中市政府的業務事項,有相關人脈可以進行查證,捨此不為,不僅未詢問告訴人,也未向台中市政府相關承辦人員或主管職人員詢問、探查可能的客觀事證,僅聽聞傳聞資訊即接受媒體採訪,難認業已善盡其查證義務。
檢方強調,李男發表言論顯有惡意或重大輕率之情形,難認係善意發表言論,仍應該負誹謗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