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刺死男友 女判13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桃園市李姓女子去年與張姓同居男友酒後爭吵、互毆,憤而持水果刀猛刺張男腹部一刀,趁其倒地還以酒瓶砸頭,致張男送醫不治。李女辯稱長期受家暴、屬正當防衛。台灣高等法院不採信,認為李女有殺人犯意,依殺人罪將她判刑十三年。

高院合議庭指出,從李女持尖銳的水果刀刺殺張男腹部的致命部位、且力道猛烈,加上見到張男傷重不支倒地,不但未加以救護,還持酒瓶砸他頭部,顯然有置人於死的殺人故意。

高院表示,李女辯稱犯案時的辨識能力欠佳,及張男拿刀捅自己數刀,請求依刑法第十九條規定減刑,但依據精神鑑定結果,李女犯案時的辨識能力及行為能力均正常,並不適用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