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庠鈺炒碩天股票更二審判七年十月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鼎立國際集團總裁秦庠鈺等人,被控於十一年前炒作碩天科技股票,獲利八億五千多萬元,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依高買證券罪將秦庠鈺判刑七年十月,周鼎、陶然判刑七年六月,陶易森、葉治平判刑五年十月,並沒收不法所得。

同案被告中陶姓前記者被依幫助高買證券罪判刑一年四月、緩刑三年。陳姓前主播則依散布不實資料罪判刑一年七月、緩刑四年、支付公庫四十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秦庠鈺另案中被控於十五年前設立互助會及子公司,以超高投資利率向會員吸金高達一百三十六億元,共一萬六千多人受害,最高法院五年前已依違反銀行法將他判刑十一年定讞,但他案發後潛逃海外,直到前年才被緝捕歸案。

檢方偵辦秦庠鈺吸金案時發現,股市炒手周鼎透過友人結識陶然等人後,於民國一00年共同操縱碩天股票,陳姓前主播在媒體刊登不實訊息,假稱碩天股票有很大上揚空間,然後周鼎等人利用九十三個帳戶炒股,獲利八億五千二百七十五萬多元。

高院更二審指出,秦庠鈺等人共同操縱或幫助操縱碩天公司股價,破壞證券市場交易機制,混淆投資人判斷及市場供需價格,造成碩天股價悖離市場機制,且犯罪所得高達八億五千多萬元,對國家金融、經濟秩序造成嚴重危害,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