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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證交法 涉削6000萬 街口老董胡亦嘉起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胡亦嘉前年擔任街口投信負責人時,涉嫌於追募「期街口布蘭特正2」ETF基金時配售不公、獨厚熟人,自肥約六千萬元。台北地檢署一日偵結,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嫌,將胡亦嘉、胡妻莊郁琳、親信詹淑玲、街口投信前董事長王律傑、董事陳志睿及楊立偉六人起訴。
期街口布蘭特正2為石油ETF基金,民國一0九年首批發行後,市價快速攀升成為搶手投資標的,街口投信同年七月在金管會同意下進行追募,但卻出現有意高價申購者眾多,卻只有少數特定幸運兒買得到的異常情形。
金管會介入調查,發現胡亦嘉等人違背對金管會將公平處理追募額度分配,並納入內控的承諾,僅對特定海外公司進行配售。金管會曾為街口投信配售不公一事開罰,並停止胡亦嘉董事長職務,後來並移送檢調偵辦。
檢方調查,當時有不少投信業者有意高價申購該基金,但街口投信只配售給某家註冊在英屬維京群島的境外公司,造成釋出量太少價格飆漲,成功申購到第二批的少數人則輕鬆賺得大量價差。
檢方事後查出,上述申購到該ETF的境外公司,疑為胡亦嘉實質可控制的公司,藉此自肥獲利近六千萬元,依法將六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