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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認識女童 男竟索私處照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黃姓男子去年在網路遊戲認識國小女童,透過Line傳送「愛你」等曖昧語句,並要索私密照「要看下面」,未立刻回應還要求「補償」,女童傳給露胸照後,竟說「不夠不夠」催促給照,共拿到三張露胸及私處照,案經女童母親檢視手機時發現報警。法官依製造兒童為猥褻電子訊號罪判刑一年二月,緩刑三年,可上訴。

二十三歲黃姓男子去年八月間在網路遊戲認識年僅十一歲的國小女童,黃男以通訊軟體Line與女童聊天,互傳「愛你」、「我也愛你」等曖昧話語,並傳送「我要看下面」索取私密照。女童答應,但表示,「要晚點看可不可以拍」,黃男即傳送「為什麼不理我」、「妳要想辦法補償我」等,女童要他不要生氣,即傳送露胸照給他,黃男竟回「不夠不夠」催促要照,女童回應說「正在拍」,隨後,再傳給露胸及私處照片。

女童母親隔天檢視女兒手機時赫見雙方對話等內容,氣忿報警。黃男在法庭供稱,他只是要求女童拍攝露胸及私處照。

法官勘驗二人對談內容,認為黃男向女童表示想看自拍裸露照,雖女童答應,過程中沒拒絕,但是黃男接續要求「不夠」,向女童要索裸露照,以黃男趁女童年幼對性與身體自主及判斷能力未成熟、思慮未周,誘騙拍攝、提供裸露照滿足性慾,審酌犯後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以暫不執行為當,依製造兒童為猥褻電子訊號罪判刑一年二月,緩刑三年,接受法治教育三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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