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漁業勞工權益雙邊會議 分享我國漁業人權推動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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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臺美漁業勞工權益雙邊會議」於美國時間9月2日下午在美國華盛頓特區召開,由美國勞工部、臺灣漁業署進行交流,我方分享臺灣近期對於提升漁業人權之推動進展,雙方並就如何保障外籍漁船員權益進行交流。

漁業署說明,我方於會中表達我國持續持續外籍漁船員權益與待遇的努力,包含行政院於111年5月20日核定「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從「落實勞動條件」、「強化生活條件與社會保障」、「強化仲介管理」、「提升監測管理機制能量」、「加強權宜籍漁船管理」、「建立及深化國際合作」、「宣導共善夥伴關係」等七大策略,跨部會合作推動各具體作為,同時修正發布「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將最低薪資由450美元調整為550美元、明確規範休息時間須符合ILO C188公約、提高身故保險金至新臺幣(下同)150萬元、實支實付醫療保險30萬元、調整仲介機構資格與管理等方面,透過法規修訂及行動計畫落實執行,期能提高境外僱用外籍漁船員權益保障。

美國勞工部表示,針對列在強迫勞動貨品清單之輸美產品,美國政府將就強迫勞動情事在該產品產業之發生率等面向進行評估與檢視,以瞭解該產業強迫勞動情形是否已獲顯著改善。美方注意到我國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特別加強勞動檢查量能,以及各項保障與提升外籍船員權益措施,盼我國在擴大對遠洋漁業進行勞動檢查後,有助導正產業運作情形,降低強迫勞動情事之發生;美方並期待,透過社會保護計畫之執行與外籍漁船員工會之輔導設立,有助發揮產官勞研各界共同監督效益。

漁業署最後表示,透過本次會議,除了讓美方瞭解臺灣改善外籍漁船員人權之政策與執行情形,臺灣方面也學習美方的經驗與做法,本次訪美期間漁業署亦拜會綠色和平美國辦公室,傳達我國政府重視漁業人權的立場。感謝駐美代表處大力協助促成本次行程,未來將持續與美方就外籍漁船員勞動議題共同合作,期望達到漁業產業提升及改善人權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