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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第3季開發區土地暫緩標售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高雄市地政局表示,一一一年第三季開發區土地標售原應於九月二十一日辦理,惟「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八十四條,業經行政院於今年八月修正發布,放寬抵費地處分方式,除原有公開標售外,亦得不待清償重劃負擔總費用,即可採標租或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政府可藉此引入策略性產業加速地區開發,增加抵費地使用彈性。
地政局指出,巿府正在大力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巿地重劃抵費地亦為來源之一,地政局刻正評估個別抵費地條件、重劃區發展需求等,更靈活彈性處分抵費地,達政府、民間雙贏之目標。為因應相關行政作業,爰一一一年第三季開發區土地暫緩標售,嗣後開發區土地再次推出標售時,歡迎大眾繼續踴躍投標。
地政局標售土地期程原則採「三三三」制,即固定每三個月(第三、六、九、十二月)的第三個星期三公開辦理土地標售開、決標作業,該固定機制便於投標人籌措資金及準備相關資料,甚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