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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未申報備查即銷售 重罰150萬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市府地政局接獲民眾檢舉,預售屋建案「平實苑」疑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平均地權條例相關規定,經查證該建案未依規定申報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即於馬路架設廣告看板,並有收受定金簽訂預約單等違規行為,被開罰一百五十萬元,創下目前單筆最高罰鍰金額紀錄。
地政局說,對該建案不同違規事項祭出二筆裁罰,該檢舉案,舉證已簽訂之預約單訂購十戶,且依法預約單違規係按戶數計算,所以依法開罰單筆一百五十萬元罰單;至於疑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部分,經移由工務局續處,查證未取得建造執照即銷售屬實,亦已依法開罰四萬。
地政局長陳淑美呼籲業者注意,平均地權條例對預售屋違規行為的相關罰則規範,並無改正機會,將直接裁罰後再通知改正,請勿以身試法。
政府已將預售屋資訊及契約備查情形揭露於「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地政局亦將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查核結果公開揭露於該局網頁,購屋者可參考相關資訊慎選購屋,如發現業者有違規情形,亦可檢具事證向地政局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