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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被分手 男冒用前女友名義叫6萬外送 判6月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馮姓男子前與王姓女友同居台南,去年五月王女決定與馮分手搬往桃園,未料馮不滿遭分手且無法聯繫王女,竟以王女遺留的ipad及小筆電瘋狂消費,短短三天透過外送平台狂刷六萬多元餐點,直到消費超過上限,王女得知信用卡遭刷爆憤而提告,案經台南地院審理,依偽造準私文書判處馮有期徒刑六月。
馮、王前本同住於南市永康套房,去年五月王女提出分手並搬離,馮男不滿女友分手且斷絕聯絡,竟利用王女遺留的ipad,以其儲存的帳號密碼登入王帳號,冒用前女友名義於外送平台下單購買大量商品,狂點高單價、大量餐點、飲料,除知名麻辣鍋消費近三萬外,連麥當勞都能狂點超過四千多元,短短三天內消費金額累積達六萬多元。
幸王女信用卡每月消費額度限額三萬元,因無法使用線上刷卡功能,外送員撥打電話通知王女需支付現金取餐,王女才驚覺馮男手腳,而後續馮男更利用相同手法在蝦皮購物網站上訂購商品,王女及時取消訂單後立即報警提告。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馮男出庭辯稱,雖訂購東西前沒得到王同意,但事後多次意圖聯繫王女告知均未果。審酌馮冒用其名義下單認馮涉無故侵入他人電腦、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詐欺取財等犯行,依偽造準私文書罪各處四月、三月、二月,合併應執行六月,可易科罰金,並追徵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