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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扮女強制猥褻判刑六月
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張姓男大生喜歡打扮女性化、穿高跟鞋,與同校王姓男大生時有往來,某天深夜一起到學校吸菸區抽菸聊天,張男見四下無人、突然將王男拉至暗巷深處,主動拉起他的手撫摸自己身體,又強行環抱、親吻對方脖子,並突然脫下對方褲子強行猥褻,王男奮力推開才驚慌逃離,原來張姓「女同學」竟是男兒身,王男報警提告,基隆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判張男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張姓男子喜歡打扮女性化、穿高跟鞋,他與王男就讀同一所大學,張男曾到王男宿舍聊天,漸漸對他產生好感。2021年11月1日深夜,張男主動約王到學校吸菸區抽菸,張見四周無人,竟把王男強拉至陰暗處,強制他對自己毛手毛腳,但王男因生病而力氣不足無力抵抗,張更變本加厲抱住他、狂吻他頸部,接著強脫他褲子打算用口舌碰觸,王男嚇到奮力一推才得以脫身。
張到案後表示,兩人當時一起去抽菸,是王男問「可不可以碰你的胸部」,他表示同意後,王卻又不太敢、才主動往前去靠近他,而且因為腳穿著高跟鞋,移動過程中鞋跟不小心卡到地面的裂縫,他往前跌倒才拉到對方褲子,否認他有舔到阿楓下體,況且對方高比他高,要離開現場是有能力的,自己當下並不知道他有明確拒絕的意思。
王男坦承,初次認識時看張男的打扮以為他是「女生」,才帶「她」進出宿舍,但後續張的行徑越來越大膽,不但一直親吻撫摸他身體、還問他「在矜持什麼東西」,他漸漸有點抗拒,他答應陪張去抽菸,雖然很暗、但很清楚感覺到有被嘴唇碰到下體。
法官調閱學校監視影像,看到王男抗拒掙脫、跑步離開現場的畫面,事發後張男也曾到宿舍向阿楓道歉,認為犯行明確,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