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10/1-10/25開放申請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為了持續關懷經濟弱勢家庭學生就學權益,新竹市政府特別辦理「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宣布,凡持有竹市區公所今年度核發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書、年滿二十五歲(含)以下在學學生,備齊所需資料於十月一日至二十五日、前往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國小學生補助助學金五千元、國中學生七千元、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至三年級)一萬四千元、大專院校(含五專四至五年級)二萬元。

教育處提醒,民眾申請助學金時,應備齊公所核發之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書、國中小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高中以上學生請檢附有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或註冊證明書、有效之受款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市府指出,今年九月特別修正「新竹市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補助原則」及標準作業流程,請民眾申請時應使用新式表件,可至「新竹市教育網(https://www.hc.edu.tw/) —表格下載—特前科—獎助學金第六項」,下載「新竹市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補助申請表及相關附件」,先行填妥申請表及核章後,再到區公所辦理。

另為簡化申請流程,可由申請人在申請表中勾選戶籍資料查詢同意書項目,委託區公所業務窗口代為查調戶籍資料,減少民眾奔波申請資料,有需求的民眾請多加利用。

市府也提醒,中低收助學金一年只有一次申請期程,歡迎民眾於期限內至區公所申請,盼透過助學金減緩家庭經濟壓力,低收助學金審查標準採身份資格認定,惟須特別注意重讀、延修(畢)、轉學(系)降讀者,不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