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林公保地解編 5.3公頃還地於民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公設解編再添一處,市府都市計畫委員會日前審議通過樹林三多里地區公設通檢案,預計解編約六公頃公保地,後續將提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其中約五點三公頃未來辦理整體開發,還地於民,民眾可領回五十五%可建築土地進行開發,另預計可提供約0點八公頃之公園、綠地等開放空間供民眾使用,以滿足地區需求;全案後續將提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

城鄉局表示,為解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長期未取得之問題,新北市府專案啟動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並採分階段方式辦理積極推動;其中樹林三多里地區公設通檢案去年八月九日起辦理公開展覽三十日,期間並召開說明會,後歷經四次市都委會專案小組審議、會勘,至日前市都委會審議通過。

城鄉局指出,樹林三多里地區公設通檢變更標的共十五處,現況多為臨時停車場、鐵皮屋、空地、雜林地等,考量公共設施之服務半徑、機關使用需求及財務負擔,約五點三公頃以公辦市地重劃方式辦理,民眾可分回五十五%可建築土地進行開發,達還地於民之政策目標。

同時市府取得之公共設施用地計約一點八公頃,其中劃設公園、鄰里公園兼供兒童遊樂場用地、綠地等開放性公共設施約0點八公頃,期以保障民眾權益外,提升地區居住環境品質。

城鄉局表示,新北市目前有十三處公設通檢案件於內政部都委會審議,現今再添一處樹林三多里地區;另泰山、蘆洲二處公設通檢已於市都委會審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