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檢署偵辦台中過期食品改標案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某食品廠商將過期商品改標籤流入市面,地檢署檢察官馬鴻驊指揮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台中市政衛生局人員,前往某食品有限公司執行搜索。

檢方傳訊被告某食品有限公司負責人張男、會計廖女及其他相關證人等到案釐清。

檢察官漏夜偵訊,五日凌晨訊後,認定被告張男、廖女涉犯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分別諭知具保三十萬、十五萬元。

食安處強調,民眾於某社群媒體爆料,西屯區某食品公司疑有販售更改標案,相關案件於掌握完整情資後,透過「檢警衛查緝食品犯罪通報資訊系統」通報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