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健保卡送藥品 醫師藥師詐健保 繳回所得緩起訴

中央社∕嘉義八日電

嘉義縣林姓診所醫師、張姓藥局藥師被控合謀以刷健保卡送藥品方式,利用收集健保卡,四年多時間,詐領健保費逾一千八百萬元遭查獲,因認罪分期繳回犯罪所得,均以緩起訴處分。

嘉義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四十九歲林姓醫師在太保市開診所,六十四歲張姓藥師在朴子市開藥局,兩人自民國一0七年一月起,謀議以虛偽診療方式進行申報健保費,由二人配偶許姓女子、鄭姓女子聯繫可信任的病患。

由俗稱小蜜蜂的病患李姓女子等人,釋出「免掛號、免部分負擔即可拿DM藥膏、感冒藥、眼藥水或酸痛貼布」等號召,負責收集鄰里家戶閒置健保卡,林姓醫師與李女等人約定以每人每刷一次卡可領取三十元作為代價。

林姓醫師、張姓藥師將不實診察紀錄、處方箋、藥局調劑及藥品等紀錄上傳健保署後,將健保卡與實際換取藥品,交由李女等人領回送交民眾。

林姓醫師、張姓藥師以不正當方式取得民眾健保卡,且擅自盜刷無就診民眾健保卡,以製作不實就醫紀錄,並上傳登載於其業務上所做成的病歷文書上,連續向健保署申請健保門診醫療點數費用給付。

檢調接獲檢舉後,今年五月間執行搜索,並傳喚林姓醫師夫婦、張姓藥師夫婦等多人到案,估計自一0七年一月至今年四月三十日,林姓醫師涉嫌詐領健保費一千多萬元,張姓藥師詐領的藥費及藥服費計有逾五百多萬元。

檢方考量林姓醫師夫婦、張姓藥師夫婦,以及李女等均坦承犯行,且林姓醫師分期繳回犯罪所得一千二百五十萬元,張姓藥師也分期繳回犯罪所得五百九十九萬多元,另二人已分別捐一百萬元、五十萬元至健保署南區健保愛心專戶。

檢方認為林姓醫師夫婦、張姓藥師夫婦,以及李女等十人經此司法偵查程序應有所警惕,所涉詐欺罪嫌以緩起訴為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