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恆述法師做保 女信徒詐欺判刑二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恆述法師前年三月傳出積欠四千萬元,並遭地下錢莊追債。恆述法師指控,江姓女信徒以繳納遺產稅為由向她借款,兩人共同向錢莊借款,江女拿錢後卻失去聯繫。台北地院認定江女涉犯兩個詐欺罪,十三日各判刑一年十月、一年,並沒收犯罪所得三百七十二萬元。

藝人張菲、費玉清兄弟的胞姊「恆述法師」費貞綾,民國一0九年十二月一日提告指出,江女說其公公往生,可以繼承一筆近三十億元的土地,江女老公可分七、八億元,向她周轉五百萬元繳交土地稅金等,由她向錢莊擔保借貸三百萬元給江女。

但江女拿到錢後神隱,恆述為維護自己的信用,到處找友人借錢償還錢莊,最後錢滾利欠下四千萬,恆述決定提告江女詐欺。

檢方調查指出,民國一0七年十月十二日,江女到恆述住家,以其公公過世需繳遺產稅為由借款,恆述表示手邊沒有五百萬元可借,因江女苦苦懇求,經友人介紹向地下錢莊借錢,並由恆述替她擔保,借得二百五十萬元、五十萬元兩筆款項。

檢方認為,江女以詐術使恆述法師陷於錯誤而借款三百萬元,全案依詐欺取財罪嫌起訴江女。

北院審理認為,江女故意有借無還,有詐財犯意與犯行,涉犯兩個詐欺取財罪,一罪判江女有期徒刑一年,沒收一百四十萬犯罪所得,另一罪判江女一年十月,沒收二百三十二萬元犯罪所得,合併應執行二年。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