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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與逾百候選人直球對決 30元構成賄選成焦點

台南地檢署及台南市選舉委員會邀市長、市議員、里長候選人召開反賄選座談,逾百人出席。(記者葉進耀攝)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競選總部成立送粽子、包子及滷麵炒米粉,都會超過30元價值,會構成賄選嗎?」選戰白熱化,候選人仍普遍不清楚賄選的標準何在,14日當面問檢察官說個明白。台南地檢署檢察官羅瑞昌說,30元僅是一個參考值,是否構成賄選還要考量主觀意圖,加上客觀禮物價值能否動搖選民投票意向,才能決定。

今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於11月26日舉行,台南地區可謂是參選爆炸,市長5人登記參選,應選1人;市議員106人登記參選,應選57人;里長1137人登記參選,應選649人,廝殺激烈。台南地檢署及台南市選舉委員會邀全市市長、市議員、里長候選人,在市選委會召開反賄選座談,百餘人出席。

座談會由檢察官羅瑞昌全程以閩南語講解選罷法常見相關賄選的規定,用淺顯易懂話語,解釋艱澀的法條規定,並輔以實際案例報導影片,說明讓與會人員瞭解法條的真正意涵。羅瑞昌說,一般人常忽略賄選的嚴重性,如果被查獲,不但當選資格會被取消,還會被判重刑,除了買票有罪,賣票也會有罪。

最後10分鐘留作意見交流,市議員盧崑福提問,候選人成立競選總部造勢,現場會送支持者一些小禮物,包括帽子、炒米粉、粽子等,任何一項都會超過30元,依法務部的標準都算賄選嗎,候選人都很怕惹官司,現在30元連一顆粽子都買不到。候選人曾之婕則稱,確實看過有上了年紀的老人家會為了請吃大碗滷麵或拿一些小禮物而改變投票意向的,這樣候選人和選民也算行收賄嗎,另外,她也希望選委會能提供適當場地,讓新人有發表政見的機會,候選人本應以政見爭取選民認同,而新人幾乎都沒這個機會。

檢察官羅瑞昌與逾百候選人針對送30元禮品是否構成賄選,現場直球對決,台上台下互動熱絡。(記者葉進耀攝)

與會者針對「文宣附著於價值30以下之單一宣傳物品」及為選舉造勢活動提供參加民眾茶水及餐飲,是否構成賄選而產生爭議。檢察官羅瑞昌說,日前最高檢察署針對此項問題,特別說明應該視具體個案就行賄、給付標的,主觀上有無行賄意圖及客觀上是否足以動搖或影響選民的投票意願,由檢察官偵辦後決定;30元的標準是20餘年前定的,政府為端正選風的過渡方式,現今人民已逐漸建立不應以手中的選票換取金錢、餐宴或高額禮品等不法對價,候選人應以政見及政績爭取選民支持,而支持者或助選員也不要為候選人買票,以免害到候選人事後被提當選無效。

由於現場提問發表人數過多,座談會欲罷不能,原訂2點至3點,但到了3點20分仍無法關掉麥克風。最後,主持人忍痛宣布結束,很多候選人走出會場,還一路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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