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新北市一名周姓男子為了到海邊垂釣方便,於去年一月四日下午,持鐮刀砍伐保安林生立木(生長中的樹木)約十支,破壞該保安林防止風砂危害附近居民農耕地,及固土防止海岸退縮功能,被保安巡視員發現,報警處理。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損壞保安林罪判處周男拘役四十天,得易科罰金,犯案用鐮刀沒入。
周男向法官坦承,為了便利自己到海邊垂釣,才會拿鐮刀將砍伐保安林內的樹木,一共砍了十支。
法官認為,周男連續損壞保安林地生立木約十支,屬於接續犯,應以一罪論之,考量周男犯後坦承犯行及其動機、目的、手段且無前科紀錄,判處周男拘役四十天,得易科罰金四萬元,犯案用工具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