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廢棄原裁定 台義爭女訴訟 發回北院重審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詹姓空姐與義大利籍富商興訟爭取八歲女兒監護權,最高法院裁定詹女須將女兒交付給義男,詹女認為裁定違憲,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判決發回最高法院重新裁定。最高法院重新審酌後,十八日廢棄原裁定,發回由台北地院更為裁定。

最高法院裁定指出,北院一審認定母親曾經拐帶女兒,且要在自然情境中才能真實呈現互動,三年前裁定女兒交給義籍父親帶回義大利。北院二審去年十月再度裁定時,父女仍無相處機會,北院也未審酌親子生活互動的方式。

最高法院表示,北院未調查女童是否已習慣台灣生活?若強制女童再移居義大利,是否造成心理、生活衝擊?是否符合子女最佳利益?種種情形下,認定原裁定並不恰當,因此發回更裁。

義國男子於民國九十六年間因公來台,認識詹女並交往,兩人一0三年未婚生下一女。一0六年底,義男以探望祖母為由,帶女兒回義大利與家族團聚二十天。

義男不僅提前九天帶女童出國,且歸期一延再延,成為雙方興訟引爆點。

台北地院受理兩人改定親權的訴訟,並做出暫時處分,裁定在改定親權結果出爐前,詹女應將女兒交付給義男回到義大利。

詹女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駁回,再抗告也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