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務署精進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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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為精進自由貿易港區(下稱自由港區)管理措施,落實風險管控機制,昨(19)日修正發布「自由港區事業自主管理作業手冊」及「自由貿易港區通關作業手冊」。

關務署說明,本次修正主要目的及重點如下:因應交通部於111年8月17日發布修正「自由貿易港區申請設置辦法」第6條,配合修正上開手冊將保稅運貨工具納入貨櫃(物)運送控管機制,並將原由自由港區管理機關保存之相關單證及電子資料,修正為由申請人保存,自由港區管理機關並得查核之。

為完善自由港區事業經營修理業務之管理,增訂進儲未稅成車之修理申請程序、通關作業及帳務處理等規定,並定明自維修主體所汰換下來之零、組件,應另編訂料號控管。為落實風險管理,強化自由港區高風險貨物監管機制,增訂進儲菸酒應設置專區及專帳控管。 關務署籲請業者務必遵守相關規定,海關亦將秉持一貫服務精神,提供更便捷優質的通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