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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發布促進貨櫃水路運輸獎補辦法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台州市當局為推動”台州貨、台州出”,近日發布促進貨櫃水路運輸獎補辦法。

台州市發布《台州市促進貨櫃水路運輸獎補辦法》,旨在保障”台州貨、台州出”,進一步降低貨櫃物流成本,全力助推台州海洋經濟強市建設。台州市港航事業發展中心表示,台州是製造業大市,外向型經濟發達,近年來已有越來越多的外貿企業物流運輸選擇’棄陸走水’,去年台州港貨櫃量達到55.05萬TEU。

該辦法的最大特色就是市縣”共同用力、統分結合”的原則,充分發揮市縣兩級貨櫃發展政策對台州港貨櫃運輸發展的激勵作用,深化重點扶持,聚焦重點港區加大補貼,提升政策吸引力。據稱,貨櫃運輸發展需要有良好的港口基礎設施支撐,此次辦法提出,要做強港口發展內核,對貨櫃發展相關設施設備投入予以獎勵,鼓勵台州市貨櫃港口企業在台州各港區加強大型化、專業化港口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效增強台州港口核心競爭力,提升一體化港口供應鏈服務能力。

今後台州市對貨櫃港口企業為擴大港口生產所投入的港口設施設備費用(單項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的項目),當年度投入超過3000萬元時,市政府按照投資總額的15%予以獎勵,獎補金額最高不超過1700萬元。該獎補資金統一撥付給台州市貨櫃港口企業,實行專賬管理、專門核算,專項用於港口業務培育和對相關港區集裝箱業務企業的補助,不得用於除此以外的其他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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