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男多次酒駕判刑二年

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基隆市張姓男子酒後愛騎車,先前已6次酒駕被逮且曾入監服刑,今年4月又酒後騎車被告發。基隆地院認為,張男屢犯酒駕公共危險案件,多次入監服刑,仍不知警惕,加重判他2年徒刑。

判決指出,張姓男子今年4月某日凌晨1時許,在基隆市中正區正榮街公園飲用米酒1瓶後,下午2時許騎經市區時,被警方攔下酒測,測得呼氣酒測值達0.58,被檢方起訴。

法院審酌,張酒駕前科累累,今年3月才因酒駕被法院判處9月徒刑。想不到隔月,張男又酒後騎車被抓,累計2012年迄今已有7度酒駕被抓紀錄。

法院審理時,張男坦承酒駕,但法官認為,張男有多次酒駕前科,雖多次被法院判刑入監服刑,但張出獄後,仍於酒後騎車上路,顯見張不知警惕,未能記取教訓,有必要加重處罰,依違反公共危險罪重判張男2年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