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追女子竟竊知她打疫苗時間 依違反個資法判刑2月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仇姓男子因追求陳姓女子不成,想利用陪對方看病的機會親近她,得知她的身分證字號,再輸入掛號系統,兩度查知對方施打疫苗及就醫時間。台北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個資法將他判刑二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仇男去年至陳女社區找她,利用管理員與陳女聯絡的機會,得知陳女的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等個人資料。去年九月七日上午九時許,他於新冠肺炎公費疫苗預約平台,輸入陳女的個資,蒐得她施打疫苗的醫療紀錄。

十月五日晚間七時許,仇男再利用醫院的預約掛號查詢系統,輸入陳女的身分證號,得知陳女當天下午將前往醫院看診的紀錄,造成陳女隱私權受侵犯。

法院審理指出,仇男出於想陪同陳女就醫的目的,兩次非法利用他人個資,侵害陳女的隱私權及資訊自主權等利益,但於刑法評價上,應論以接續犯。

法院認為,仇男為追求陳女,非法利用他人個資,但考量他坦承犯行,依個資法的非法蒐集有關醫療特種個人資料罪判刑二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