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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3千多萬 科技男遭管收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某科技公司陳姓董事長二十二年前出售兩家公司股票時,漏報一點二億多元財產交易所得,國稅局補課及罰緩七千二百萬餘元,至今仍欠稅三千萬餘元,士林執行署發現陳男有移轉大額資金的情況,日前向法院聲請將他管收獲准。

經營資訊科技業務的陳男,被查獲於民國八十九年度出售兩家公司的股票,當年度短漏報財產交易所得一點二億多元及利息所得,遭國稅局補課稅額四千八百多萬元及罰鍰二千四百多萬元。

陳男不服提起行政救濟遭駁回確定,因陳男逾期仍未繳納,國稅局移送至士林分署執行。經過催繳,陳男已陸續有繳交欠繳,但仍欠稅三千一百多萬元。

但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陳男於九十三年至九十九年間自其銀行帳戶移轉大額資金,至自己實質控制的公司及第三人的金額,總計高達二億五千多萬元。

士林分署通知陳男於今年十月十九日到場說明相關資金流向,但他無法提出合理說明,並誇稱「國境在十月十三日解封後就可與比爾蓋茲合作變成有錢人,屆時一定繳清欠稅」等。

士林分署不採信,向士林地院聲請管收。士林地院開庭指出,陳男欠稅未還,仍移轉財產給其實質控制公司,已構成管收事由,且陳男始終無法提出相當擔保或具體清償方案,名下也無可供執行的財產,也有管收必要,因此當庭裁定准予管收陳男,解送台北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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