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柴刀去談判辯要砍柴 男判罰5千

280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李姓男子前受友人之邀,前往南市麻豆區某練歌場陪同談判,李隨身帶著柴刀,經警方查獲後當及被依社維法法辦。李到案辯稱柴刀是要拿去給同事用、要砍柴等。台南地院不予採信,依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器械判罰五千。

今年八月十二日晚間八時許,李男的朋友與人相約在麻豆某練歌場談判,邀李到場助陣,李竟帶著柴刀陪同前往談判,後遭麻豆警方查緝,李被依違反社維法移送台南地院柳營簡易庭審理。李供稱,同事因明天要砍柴,向其借用柴刀,他才會隨身帶著柴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