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陳銀全/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查獲台南科技工業區某印刷廠涉長期短報溢漏揮發性有機汙染物原料使用紀錄、低報空氣汙染防制費等,5年來短報空汙費高達1億3千萬餘元。檢察官搜索廠區查扣相關證物,帶回5人,黃姓負責人及鄭姓課長交保,其餘3人請回。環保局說,將依法要求繳納短報費用,另違反空汙法申報不實短報空汙費需加重處分,經計算將告發748萬元。
南檢指出,該印刷廠為國內生產熱轉印膜印刷廠,開發3C、電子產品外殼的模內轉印膜(IMR),有8成以上為應用於筆記型電腦機殼表面之IMR薄膜。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去年執行專案督察計畫,發現該廠有溢漏揮發性有機汙染物(VOCs)氣體及申報不實等情事,涉嫌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報請檢方指揮偵辦。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去年11月2日會同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在該廠聯合稽查、勾稽比對申報資料等,發現該廠為符合所在的台南科技工業區環評VOCs排放量限值,不實申請變更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長期短報VOCs原料使用紀錄、不實申報廢棄物月產出貯存量、低報空氣汙染防制費等。
檢察官蔡佰達27日上午指揮保七總隊、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等單位,前往該廠營運3處所搜索,並查扣相關營運資料等證物,帶回5人,訊後黃姓負責人、鄭姓課長各以10萬元、5萬元交保候傳。台南市環保局今年9月間審算完成,該印刷廠自2016年第3季至去年第2季間,本應申報繳納空氣汙染防制費約1億4000萬多元,卻僅申報618萬多元,短報空汙費高達1億3000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