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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弊案 趙藤雄一審判7年
纏訟5年 前財政部長李述德判9年 新北議員周勝考10年 營建署前主秘洪嘉宏8年2月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遠雄集團被控涉及大巨蛋、財報不實、都更開發及眷村改建等案,台北地院二十八日依貪汙、圖利等罪,將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判刑七年、前財政部長李述德判刑九年、新北市議員周勝考判十年、營建署前主秘洪嘉宏判八年二月。全案仍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遠雄大巨蛋等四案,民國一0六年十月偵結,依違反證交法、貪汙等罪嫌起訴,趙藤雄、李述德、周勝考、洪嘉宏等三十一人、另十三人獲緩起訴。其中趙被求刑二十四年。
大巨蛋案中,李述德被控在台北市財政局長任內,違法變更興建營運契約草案、設定地上權契約草案原公告內容,增訂地上權及營運資產處分例外條款,以利遠雄巨蛋聯盟興建地上權住宅銷售謀利計畫,致北市府對大巨蛋地上權及資產營運控管機制失去監督權。李述德也被控違法變更大巨蛋興建營運契約草案原公告的違約金條款,讓遠雄巨蛋聯盟在違約時可減付六百萬元;他還被控違法變更營運權利金條款,使遠雄巨蛋公司獲得在大巨蛋開始營運後五十年,不須支付營運權利金,涉犯圖利罪。
在財報不實案中,趙藤雄等人被控自民國九十六年六月起,在遠雄人壽相關十四個工程中(契約金額二百零七億餘元),隱匿關係人交易,以顧問費名義墊高工程款、從中獲利,損害稅捐機關管理稅捐對象的正確性,也讓遠雄遭受六億多元損失。
在遠雄都更案中,遠雄為順利在新北市土城海山煤礦及新莊新亞電器公司舊址造鎮,找來新北市議員周勝考幫忙,周並收受趙藤雄不正利益,以虛增資本額至一億元的勝益營造公司,變相決標承攬大巨蛋土方清運工程為對價,替遠雄護航土城海山煤礦土地開發案,涉嫌收賄。
眷改案中,洪嘉宏被控於民國一0二年十一月至一0三年五月間擔任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長期間,利用收受趙藤雄逾千萬元賄賂,讓遠雄取得新竹、台中、台南等眷村共逾二十億元的改建標案。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周勝考涉入遠雄集團台北大巨蛋弊案,一審被判刑十年;周勝考廿八日聲明表示,審理過程中他所提人、物證都佐證未涉不法,但不被採納,甚表遺憾,目前全案尚未定讞,為捍衛清白將會依法上訴。